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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卢勇、刘彤不再担任重庆渝中区副区长

    信息发布者:txlpeach
    2016-12-01 09:53:43   转载

    11月22日,渝中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,决定免去卢勇同志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;决定免去刘彤同志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。

    孙宇不再担任重庆大足区副区长

    黄铭不再担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

    经重庆市大足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7次会议审议通过,免去:

    师宏文同志的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。

    任命:

    陈任杰同志为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。

    决定免去:

    杨爱民同志的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局长职务;

    覃伦富同志的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主任职务;

    刘杉树同志的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委员会主任职务。

    决定任命:

    席捲澜同志为重庆市大足区财政局局长;

    覃伦富同志为重庆市大足区交通委员会主任。

    任命:

    张艳霞、税云鸿、黎朝廷、谭鸿雁、江恺、胡世友、杨爽、雷琳、廖鸿飞、李玉国等十名同志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
    任命:

    吕端冬同志为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。

    决定接受:

    孙宇同志辞去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;

    黄铭同志辞去重庆市大足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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